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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为继承姐姐财产,亲妹妹下手制造灭门惨案,一串钥匙露马脚

摘要2011年为继承姐姐财产,亲妹妹下手制造灭门惨案,一串钥匙露马脚 2011年,广西桂林发生了一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灭门惨案。 凌小妹为了继承姐姐凌小云的财产,竟然伙同他人把姐姐一家...

2011年为继承姐姐财产,亲妹妹下手制造灭门惨案,一串钥匙露马脚

2011年,广西桂林发生了一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灭门惨案。

凌小妹为了继承姐姐凌小云的财产,竟然伙同他人把姐姐一家四口全杀了。

这案子最后能破,全靠一串钥匙露了马脚。

这事得从凌小云和凌小妹这对姐妹说起,凌小云是姐姐,1966年生的,比凌小妹大10岁。她嫁了个好老公周子雄,当地税务局的局长,家里条件自然不差。

凌小云自己也有本事,开了个小店,卖日用杂货,生意做得挺红火。她有俩孩子,女儿萨琳娜17岁,正在读高中准备高考,儿子亚历克斯14岁,喜欢打篮球,一家四口日子过得挺滋润。

凌小妹呢,1976年出生,是妹妹。她的人生轨迹跟姐姐完全不一样。凌小妹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嫁了个有点背景的人,日子一开始还行,但没几年就离了,啥也没捞着。第二次婚姻嫁给王鹏,一个普通打工仔,还在姐姐店里干活,工资不高,还经常被姐姐克扣。凌小妹的生活压力大,心里早就对姐姐有意见。

她觉得自己过得这么惨,姐姐却那么有钱,慢慢地就起了嫉妒心。

姐妹俩的关系本来就不咋地,凌小妹觉得姐姐抠门,有回她借了一笔钱给凌小云帮店里扩张生意,结果姐姐赚了钱既不还本金也不分红。

凌小妹心里憋着火,觉得姐姐看不起她,日子越过越穷,怨气越攒越多。后来她听说姐姐家有不少财产,动了歪心思,想着要是姐姐一家没了,自己就能继承遗产。

还有个关键人物叫刘胜明,1986年生的,是凌小妹外甥女苏洁的男友。

苏洁是凌小妹堂兄的女儿,跟这案子也有点牵连。刘胜明家里穷,在桂林打零工,日子紧巴巴。凌小妹找到他,许诺杀了姐姐一家后分他一笔钱,刘胜明没扛住诱惑,点头答应了。

2011年6月的一个晚上,凌小妹和刘胜明动手了。凌小妹早先配了一把姐姐家的钥匙,计划得很周密。那天夜里,他们拿着钥匙进了凌小云家。

当时凌小云一家四口都在睡觉,完全没防备。凌小妹和刘胜明用铁棒下手,先杀了凌小云和周子雄,然后又杀了两个孩子萨琳娜和亚历克斯。四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杀了人后,他们还想着毁证据。凌小妹擦了凶器上的血迹,刘胜明拖了地上的脚印,觉得自己干得天衣无缝。可他们漏了一样东西——那把钥匙。

凌小妹随手把它丢在厨房桌上,压根没当回事,结果这成了他们栽跟头的关键。

第二天早上,周子雄的母亲来敲门,准备叫醒一家人去参加凌小妹的婚礼——这婚礼还是凌小妹故意安排的幌子。

她敲了半天没人应,用自己的钥匙开门一看,屋里四具尸体,血流了一地,吓得她赶紧报警。警察到现场一看,惨不忍睹,判断是仇杀,因为家里没丢东西,门锁也没坏,凶手八成有钥匙。

调查的时候,警察发现了厨房桌上的那串钥匙,觉得不对劲。他们问周子雄的母亲,得知凌小妹以前拿过姐姐家的钥匙。

接着查通话记录,发现凌小妹和刘胜明案发前后联系很频繁。警方顺着这条线追下去,在广东抓到了刘胜明。他扛不住压力,很快招了,说凌小妹是主谋,目的是为了继承财产。那把钥匙也被证实是凌小妹配的,直接成了铁证。

警方没急着抓凌小妹,决定来个将计就计。凌小云一家葬礼那天,凌小妹还装模作样地去参加了,披着孝服在那儿哭。警察看准时机,直接把她摁倒在地。她还喊着“抓错人了”,但证据一摆出来,她没话说了。

审讯时,她一开始死不认账,可刘胜明的供词加上钥匙物证摆在面前,她终于崩了,说了一句:“我就是要她的钱,她活着不给我,死后总得给我吧。”这话听着让人直冒冷汗,完全没一点悔意。

后来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凶器和作案工具,证据链锁得死死的。凌小妹、刘胜明还有另一个同谋苏可章都被判了死刑。

苏洁因为未成年,另行处理。法庭上,凌小妹还哭着求饶,说要回去照顾孩子,可法官直接驳回,说她杀姐姐一家时咋没想过孩子呢?

这案子从法律上看,凌小妹的计划压根站不住脚。她以为杀了姐姐一家就能拿遗产,其实完全不懂法。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继承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父母排前面,兄弟姐妹在后面。凌小云死了,遗产得先给她的老公周子雄和两个孩子,但这仨也死了,那就轮到凌小云的母亲继承。凌小妹只有在母亲放弃遗产的情况下才可能分到一点。

更关键的是,《继承法》第七条明文规定,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就丧失继承权。凌小妹亲手杀了姐姐一家,她那一刻起就没资格拿一分钱遗产。

她还犯了《刑法》里的故意杀人罪,杀了四个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死刑是板上钉钉的结果。

这案子里的人,结局都挺惨。凌小云一家四口无辜丧命,凌小妹和刘胜明为了钱搭上了自己的命。苏可章是另一个同谋,具体干了啥警方没细说,但也逃不过死刑。

苏洁因为年纪小,躲过一劫,但估计这辈子也得背着心理阴影过日子。

凌小妹从头到尾就是被贪心和嫉妒蒙了眼。她觉得自己活得不如姐姐,眼红人家的钱,却没想过好好跟姐姐沟通,哪怕打官司争遗产也比杀人强。

她算计来算计去,最后啥也没捞着,还把命赔上了。刘胜明也一样,穷怕了想走捷径,结果一步踏进深渊。

这案子看着真让人唏嘘。凌小妹跟姐姐的矛盾,说到底就是钱闹的。

她觉得自己被姐姐坑了,心里不平衡,可她没想过,亲姐妹之间有啥不能好好说呢?就算姐姐真抠门,真不厚道,也犯不着下这么狠的手啊。杀了人,钱没拿到不说,自己还得偿命,图啥呢?

刘胜明也是个教训。没钱日子苦,可跟着凌小妹干这种事,真以为能发财?到头来钱没见着,命没了,家里人还得跟着丢脸。这种事告诉咱,钱重要,但不能为了钱啥底线都不要。

还有个点挺值得琢磨的,就是家庭关系。凌小云有钱,却对妹妹那么抠,可能觉得自己赚来的家业得守住,不想分给别人。

可她没想到,这份防备最后酿成了大祸。亲人之间要是多点信任,多点沟通,兴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这案子破了,凌小妹他们被判死刑,也给社会提了个醒。法律对这种故意杀人的恶性案件,态度很明确:零容忍。尤其是这种为了钱杀亲人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判死刑一点不冤。

法律在这儿不光是惩罚人,也是告诉大家,别以为干了坏事能跑得掉,天网恢恢,跑不了。

再说说那串钥匙,真是个讽刺的东西。凌小妹觉得自己计划得滴水不漏,结果就栽在这上面。

现实里,犯罪这东西哪有那么容易瞒天过海,总有露马脚的时候。这案子也提醒咱,做人得走正道,歪门邪道迟早翻车。

2011年的桂林灭门案,讲到这儿也就差不多了。凌小妹为了姐姐的财产,把一家四口送上黄泉路,最后自己也落了个死刑。这事听着让人寒心,可也实实在在告诉咱一个道理:钱是好东西,但不能让它把人性吞了。

亲情也好,生活也好,啥都比不上踏踏实实过日子来得靠谱。

参考文献

《刑法》、《遗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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