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伙将偷车贼踹倒致其猝死,家属起诉车主索赔112万元,判了
青岛小伙将偷车贼踹倒致其猝死,家属起诉车主索赔112万元,判了
文|冯律讲法
文章由冯律讲法头条首发
明明是小偷偷了自己的车,为了夺回车辆才踹出那一脚,结果对方直接倒地不起,后来更是抢救无效身亡了。
山东青岛的葛先生怎么都想不明白,这种倒霉事居然被自己遇上了。小偷家属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了112万,可是葛先生也不是冤大头,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上偷车贼
山东青岛,2014年的一天早上。葛先生如往常一般,骑着他的小电动车悠闲地开到了离家不远处的一个小面馆。
葛先生自从在青岛工作后,便在工作单位附近安了个小家。为了更便利地上下班,葛先生便为自己买了一辆小电瓶车。
平日里他开着电瓶车上下班,一路无阻,比那些开着汽车在早晚高峰堵在路上的人自在多了。
平日里葛先生还会开着他的小电瓶,到附近餐馆吃一顿饭或者到附近的亲朋好友家中走一走。因为这辆小电驴,葛先生的生活过得还算有滋有味,因此他非常地重视这辆小车。
葛先生来到面馆门口后,却发现面馆附近的停车位早就被一辆辆小车占满了,哪里还有葛先生的位子。
于是他只好将车推到了不远处的一块空停车位。虽然最近自行车盗窃的新闻铺天盖地,但是自己就吃个面,哪会遇到这事情呢,葛先生心里想着。
他将车停好后便放心地朝面馆走去。早上的面馆总是热热闹闹的,店里挤满了人,葛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位子,等了半天后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才被送了上来。
一顿狼吞虎咽后,葛先生终于结束了用餐。他转身便出了面店。可是来到他刚才停车的位置时,他却发现位置空着,他的车不见了。
葛先生顿时大感不妙,他连忙寻找周围的路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他的车子。问了几个人后得到的答案全是“不知道”。
当时葛先生已经快要彻底灰心丧气了,终于在一个附近的大爷那得到了有用的信息。大爷表示他曾经看到过一个男人费力地推着一辆电动车行走,而那辆车的外观正与葛先生描述的十分相似。
葛先生连忙向大爷表示了谢意,然后随着大爷的指引连忙赶去。跑了许久,终于他在一条小路上看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身边推的那辆电动车果不其然就是葛先生的爱车。他立马大喊:“站住!你个偷车贼!给我站住!”
前面的偷车贼一听,立马推着车疯狂向前跑去,甚至顾不上回头看一眼,而葛先生也连忙追了上去。
葛先生一边喊着一边费力地追着男人,而偷车贼在前面气喘吁吁地推着车吃力地大步往前跑。
一个人跑,一个人追,两个人就这么追逐了将近半条街,终于偷车贼的体力即将耗尽。葛先生在快要逼近时,顺势跳起来向前一踢腿,狠狠地把偷车贼连车带人踢倒在了地上。
男人经过葛先生的一脚后,直接躺在了地上。大滴的汗珠不断从额头上流了下来。葛先生刚想上前查看偷车贼的情况,却发现他正双手捂着胸口,不断地大喘气,一看到这情形,葛先生立马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他现在已经顾不上自己的车了,时刻护在偷车贼身旁,生怕出现一丝闪失。可是救护车迟迟没有到来,男人也渐渐失去了气息。
急救人员到达时,男人已经因突发心脏病离开了人世。葛先生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他只好配合警方回到了警局进行调查。
然而当偷车贼的家属得知消息后,便张口就要葛先生112万元的赔偿金。
经过警方的调查,偷车贼姓曹,他的老家是青岛的某个小县城,而他偷窃电动车的行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曹某的过去
从小,曹某的家庭情况就不富裕。父母两人生育了许多孩子,因此他们根本做不到供养所有孩子读书上学。
曹某在家中排行老二,因此他在父母的安排下,早早辍学开始打工赚钱补贴家用。年轻时的曹某并不是一个偷鸡摸狗吊儿郎当的人。
他在父母的教导下很早就踏上了社会,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一直被同事和亲戚们夸赞老实忠厚,父母对他也十分放心。
他的爱情也因工作结缘,在工厂里,他认识了未来的妻子。妻子被曹某积极向上的生活氛围所打动。两人在熟识之后很快便陷入了爱河。
那时候,两人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曹某很快就对妻子求了婚。两个人顺利地踏进了婚姻的殿堂。
曹某为了跟妻子有一个专属他俩的小窝,于是工作越来越卖力,终于在婚后不久便在青岛买下了一套房子,两人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年,夫妻俩的感情并没有因为时间而减淡,两人仍旧过着如胶似漆的日子。
后来,妻子怀孕了,夫妻俩终于有了一个健康的宝宝。曹某的父母更是对这个孙子疼爱有加。常常提着东西来家中帮忙照看孩子。
又过了几年,妻子再次怀孕,第二个宝宝诞生了。虽然两个孩子的出生导致家庭压力变大,但是曹某并没有泄气,他对妻子和孩子们都非常好,自己则继续努力工作,而在这几年间,曹某也得到了上司的赏识,每年的工资都在往上涨。
本是如此美好的一个家庭,辛勤顾家的曹某和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这样的生活是大多数人都期盼不来的。
可是厄运偏偏就要欺负老实人,一场灾难让这个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曹某也一再堕落,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堕落的开始
时间过了几年后,孩子们也渐渐长大,一家人仍旧过着温馨快乐的生活,可是某天,妻子因为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了医院。
经过各种检查后,医生诊断妻子患了癌症,并且已经是癌症晚期。治疗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
听到此消息的曹某一度心情陷入了谷底,但是他没有因为这样就抛弃了妻子。他说服了妻子好好养病,将家中所有的积蓄都用于癌症治疗。
治疗癌症的这段时间里,妻子原本美丽的秀发被全部剃光,脸色也越来越惨白,每天都在与病魔进行着斗争。
而曹某为了照顾妻子和孩子,天天往返于公司、医院、家中。连轴转的生活让他变得苍老了许多。后来他甚至辞去了工作,只为专心陪伴妻子。
但是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努力而放过他们。妻子最终还是在一次癌症发作时,抢救无效去世了。曹某的世界瞬间变成了漆黑的一片。
他浑浑噩噩地为妻子举行了葬礼后,便从此一蹶不振,两个孩子也不再管教,全部扔给了他们的爷爷奶奶养育。
曹某再也没有回到工作岗位上,即使原来的公司非常希望他能够回去。妻子去世后,曹某便天天躺在家中,到了晚上就开始借酒消愁。
一瓶一瓶地酒从嘴里灌了下去。他渐渐地开始变得浑浑噩噩,不再打理家中,整天混迹于麻将桌上,由此也认识了一堆狐朋狗友。
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麻将的曹某最终在狐朋狗友地教唆下迷上了赌博。众所周知,一旦沾上赌博便很难脱身了,曹某就此陷入了更深的深渊之中。
因为赌博,他变得喜怒无常,欠下了一堆赌债却止不住继续赌博的心。
每天都在跟亲朋好友到处借钱,起初好友和亲戚们都看在曹某以前老实的模样和他悲惨的家庭,纷纷施以援手。
可是曹某向来只有借没有还,甚至屡次撒谎向人借钱,渐渐地也没人愿意借给他钱了,他便想从父母和子女下手。
父母实在是看不下去曹某的堕落,也曾偷偷给了他一些钱。然而子女早就对这个一蹶不振的父亲彻底失望。
每次父亲上门讨要钱财的时候,他们只能对他进行强制驱赶。他们知道如果给了父亲钱,他最终都会用去赌博。
债务也越滚越大,曹某实在是走投无路了,他犹如行尸走肉般游荡在大街上,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曹某萌生出了坏心思。
偷窃之旅开始了
为了钱财,曹某开始了小偷小摸的行为。起初他只是运用小伎俩,在店里偷偷食物饮料,后来他便开始在街上顺别人的钱包。
起初曹某对于偷东西的行为还是非常害怕的,每次偷窃后感到一阵心惊胆战。然而随着次数的不断增加,而他的行为并没有被别人告发,他就变得越来越大胆。
他开始勘察地形,趁着月色天黑,偷偷跑进别人的家中偷拿一些值钱但是较小的物件。得逞后他便直接把东西卖掉,以此换来钱继续赌博。
曹某的行为是越来越大胆,因此他被抓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每次警察都只能通知他的儿女将他带回去。
儿女们看到父亲这副模样,害怕他再干出什么事情会影响这个家庭。于是他们商量每个月给父亲固定的生活费。他们对曹某进行了劝诫和警告。本以为他偷窃的毛病不会再犯,最终曹某还是因为一辆电动车失去了性命。
年老后的曹某患上了冠心病,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着。而这次偷葛先生的电瓶车纯属因为手痒。
曹某的家属在得知消息后立马赶到了警局,在警方那边了解了前因后果后,他们立马责怪起了葛先生,扬言是葛先生把曹某打死的,并且要求葛先生赔付高额的赔偿金。
葛先生心里一个劲地喊冤,被偷电动车的明明是自己,他踢人的时候也没用劲,事情怎么就演变成这样了呢。
最后经过法医的检查后,认定了曹某的死亡是由于冠心病发作,与曹某并无直接关系,可是曹某的亲属依旧不依不饶,他们直接将葛先生告上了法庭。
曹某的家属要求葛先生支付112万元的赔偿费用,但是经过法院审理后,认定曹某属于正当防卫,对曹某的死不需要负责。
而葛先生最后因为心中过意不去,于是主动提出赔偿曹某五万元,曹某的家属也只能灰溜溜地接受了这五万元。至此,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了。
曹某最终因为自己的偷盗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葛先生经过这次倒霉事件后,又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以案释法
一、曹某的偷车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应该对其如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进行盗窃、入户进行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曹某曾有屡次犯案的过往,并且葛先生的电动车价值高,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二、葛先生的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分别是:防卫过当、对象不能实施侵害、紧迫危险性、正当性、排除妨碍。
在该案件中,曹某偷走了葛先生的电动车,构成对葛先生的财产侵害。在葛先生要求其停下归还车辆时,曹某仍继续逃跑,葛先生的追逐行为是合理的。
葛先生用脚踹曹某的行为本意是阻止其继续前进,案件中看似葛先生的飞踢导致曹某摔倒死亡,实际上根据调查,曹某的死因是突发心脏病,因此葛先生的行为并不是造成曹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葛先生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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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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