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这两个县共任免4名副县长
黔南州这两个县共任免4名副县长

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县长黄桂林提名,2018年11月23日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宋鹏同志为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瓮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23日

经2018年11月22日长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邹义忠辞去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表决结果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补选萧家明为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结果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决定任命:
刘崇发为长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秋实挂任长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截止至2020年10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免去:
冯岳刚长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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